SBIR - 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
最高補助500萬/年
補助比重最高50%;即申請補助500萬、亦須備有自籌款500萬(以會計帳為主)。
補助科目
研發人員薪資、消耗性器材、原材料費、技術移轉(購買)費、勞務採購等。
申請日期
隨時都可送件申請,幾乎每月都會進行評審會議;送件後1個月左右就會進行簡報審查。
SBIR申請條件
無行業別限制
設有工廠、擁有製造及設計能力之公司,也有多家食品公司申請過件。
產品/技術超越對手
產品規格技術超越國內同業水準,或應用不同領域的技術使產品應用層面變廣。
產品/技術具備市場性
產品及開發之技術在國內外擁有市場,此資料與可行性評估有高度關聯
可行性評估
一方面指解決市場及需求問題,另一方面指技術可以克服
SBIR phase 1 與 phase 2 的差異
經費規模
phase 1 最高補助 100 萬
phase 2 最高補助 500 萬
專案期程
phase 1 期程最高為 6 個月
phase 2 期程最高為 24 個月
目的不同
phase 1 小規模實驗及數據分析即可;phase 2 係依 phase 1 結果進行產品或服務的開發,並進行試產及試營運。
先做哪一項?
先做phase 1 還是 phase 2?我們會派企劃與您聯絡、評估
- SBIR 具體案例 -
耐用及設計性之剪刀開發
布料剪裁的剪刀耐用性普遍偏低,當使用於高級布料之剪裁時,可能造成布料耗損。國內廠商開發出可剪裁數萬次、刀片仍然不變形的高耐用剪刀。
碾米廠轉型
貿易自由化後,大量平價米食湧進台灣,傳統碾米廠生存困難;碾米廠帶動當地農民進行溯源管理及節能減碳之建置,再以高品質形象打入高單價市場。
寢具產品之開發
有許多人有睡眠困擾;某公司開發出具有冷暖調節、人因工程的功能性床具組。計畫內容包含材料測試、民眾試驗等,會整數據後開發出此產品。
SBIR與CITD主要區別
補助金額差很大~
CITD最高補助 200 萬
SBIR phase1 最高補助100萬
SBIR phase2 最高補助500萬
專案執行期間
CITD專案執行期間最長為12個月
SBIR phase1 專案期間最長6個月
SBIR phase2 專案期間最長2年
申請時間
CITD每年兩梯次,於3、6月收件
SBIR隨送隨審
焦點:結果V.S.過程
CITD:產品是否和現行產品有差異、有提升技術
SBIR:研究歷程、商業模式、是否加值
SBIR - 全案輔導服務流程
SBIR(經濟部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) - 方案及費用
三大服務保證

曾有企業主分享...
『如果開發一個產品得花 100 萬。如果假設銷售毛利是10%,代表要衝到 1,000 萬的營收才能擠出 100 萬投入新品開發!』
『現在,政府如果補助我 100~200 萬,等於我背負的營收壓力少了 1,000~2,000 萬!我當然要申請!』